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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工作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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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底开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总结以往工作和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有关产品免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000年3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局令第7号的形式发布《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00年7月2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质技监局监发[2000]114号)。

2000年7月3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关于实施2000年免检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监发[2000]118号),决定从8月15日起,对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水泥等8类产品开展免检工作。

2000年11月上旬,经企业自愿申请、各省(区、市)局审查把关,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通过初审的297家企业的313种品牌的产品上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随后,国家局进行研究审定。

2001年2月11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符合免检条件的54家企业生产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等4类72种产品的名单,并向其颁发了免检证书。16家电视机生产企业申请的16种电视机产品,20家空调生产企业申请的20种空调产品,15家洗衣机生产企业申请的15种洗衣机产品,21家电冰箱生产企业申请的21种电冰箱产品,符合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的条件,被授予免检资格。

根据免检工作一年多的实践以及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后所面临的新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对原《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免检办法》于2001年11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2月4日重新发布。修订后的《免检办法》对于开展免检工作的原则没有改变,仍然坚持“扶优扶强、宁缺勿滥、保持免检的权威性、高门槛、简化手续、不向企业收费”等几项原则。

2002年3月15日,国家食品专项免检工作开始实施。此次食品专项免检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拉动内需的经济方针和从源头狠抓食品质量安全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使免检工作有序进行,国家质检总局定期公布开展免检的产品类别目录。从2003年开始,国家免检产品目录开始不实行滚动制。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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