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报检员门槛提高失信者将受重罚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11月27日,报检员资格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统考。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次是“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资格考试。

  参加这次考试的考生考试合格、并取得报检员资格后,只能成为自理报检企业的报检员。

  有心人可能会注意到,如今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报检员不那么容易!

  报检员资格准入门槛提高

  据厦门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现在全国报检员资格统考每年进行两次,总会吸引一大批考生,但通过率并不高。厦门局辖区的通过率在全国居前几位,在已经进行的4次全国统考中,有6042人参加,但最后只有1840人获得报检员资格,通过率为33.1%。

  从12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实行凭证报检制度。就是说,今后报检员准入门槛提高了,没有依法取得报检从业资格的人员,将不得从事报检业务。

  厦门检验检疫局检务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实施条例》的出台,将从根本上解决报检诚信缺失问题,各种故意欺骗检验检疫机构的违法行为将面临重罚。过去曾有检验检疫人员按照约定来到现场时,却发现所报检的货物早就不见踪影,根本无法实施抽样检验的现象,而随行的代理报检人员竟然对此茫然不知。按照12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实施条例》,对于被委托报检货物的真实性,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所委托报检事项的真实情况,代理人应当作合理性审查,一旦出现问题,这家代理报检企业也将承担逃避法定检验的法律责任。

  《实施条例》有利公平竞争

  《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登记擅自从事报检业务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报检秩序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国家质检总局或检验检疫机构暂停其6个月以内代理报检业务;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检注册登记。

  报检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报检秩序的,国家质检总局或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执业;情节严重的,将撤销其报检从业注册。

  一家代理报检企业代表说:这些条款的增加,都是根据新的情况、新的要求提出的,有利于打击逃漏检,有利于打击非法报检行为,有利于强化报检行业的管理,同时也有利于公平竞争,作为守法经营的专业报检机构,企业十分欢迎新修订的《实施条例》。

  记者了解到,厦门口岸的代理报检市场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步的,从最早的不足10家企业代理报检发展到目前的40多家,目前全市从事报检业务人员约有1200人。但是,由于过去各种法规对代理报检单位的管理力度不够,特别是对违规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存在着代理报检企业违规行为多、市场混乱等问题,各种失信现象也屡见不鲜。

  目前,厦门口岸的货运代理企业有1000多家,这些企业大部分没有代理报检资格,一些规模比较小的货运代理企业揽到货物后,由具备代理报检资格的企业办理报检手续。这些货运代理很多存在层层转包的关系,再加上代理报检企业没有严格做到应尽的责任,因而很容易发生一些违规行为。

  双管齐下规范市场

  据厦门检验检疫局介绍,该局近年来查处的代理报检业务违法违规案件,比较突出的有两大方面,一是代理报检单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二是借检验检疫的名义乱收费,还有个别企业的业务人员与货代勾结,从中非法牟利。

  代理报检企业的报检行为是通过报检员来完成的,规范报检市场,首先应当管好报检员。厦门检验检疫局表示,除了继续推行报检员资格全国统考、报检从业人员注册制度外,下一步将双管齐下,一方面,重点实施报检员差错登记扣分管理,提高报检员素质;另一方面,对代理报检企业实行诚信管理、分级管理,实现优胜劣汰,促进代理报检市场的健康发展。

  快件企业须注册登记

  厦门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负责人说,新修订的《实施条例》还规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业务,应当依法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未依法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得从事报检业务。近几年,厦门快件业发展很快,应加强对快件运营商的管理,推行注册登记制度。

  三是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增添发展活力。“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放开、搞活为目标,全面推进、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健全改革的各种保障机制,营造改革的整体发展环境,真正建立起政事职责分开、资源优化配置、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定位科学、目标明确、运行高效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事业单位改革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实现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检验检疫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目标。同时继续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添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四是以“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为平台,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从2004年12月开始,北京局正式开始运行以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内容、以能级管理为落脚点、以信息化系统为平台的“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体系运行以来,机关行政管理和检验检疫业务管理水平都得到大幅度提升。在未来五年,要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行政管理体系,全面实现综合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围绕提高行政执法与把关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完善检验检疫质量管理体系、绩效考核体系、能级管理体系;建设并优化综合行政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使综合行政管理工作保持全系统领先水平。借助这个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整顿工作环境,保障机关高效、有序、协调运转。

  五是以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全面提高口岸把关能力。从现在开始,就要全面落实奥运检验检疫行动规划,制定完善各种预案,采取防范措施,建立查验制度。首先是建立健全奥运会期间有关对出入境官员、运动员、旅客、携带物、伴侣动物的检疫查验工作具体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场馆设备、比赛器械、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等相关货物的口岸检验检疫和查验方案。其次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做好与奥运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奥运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三是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配备配齐口岸各种基础设施,分批次、严要求培训工作人员,促进口岸把关水平再上新的台阶。第四是建立生物安全保障体系,为北京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提供公共健康与卫生防病安全体系的有关技术保障。

  六是以管理执行相协调为目标,实现局机关自身职能的转变。“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各分支机构建设,完成海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检验检疫局展览办事处的组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各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按照集中、高效、方便、快捷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业务格局和业务分工;进一步理顺业务管理部门、业务综合部门、业务执行部门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局机关与各分支机构、各事业单位以及各分支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全局工作和谐发展,推动检验检疫业务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作者:郑雨茹 李灿琳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0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