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自治区固原市质监局接到群众投拆,称其所用“蓝星”防冻液(—30℃)有质量问题,批号为1001260238A。稽查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产品经销点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标注有“蓝星”防冻液商标的该批产品共10桶,批号均为1001290054A。产品经兰州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批号为1001260238A的防冻液为假冒该公司的产品。
执法人员追查进货源头时,经销点负责人拒绝提供进销货发票,后经工作人员的细心说导供出进货点。执法人员对该供货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堆放整齐的16桶假冒“蓝星”防冻液(—30℃),批号为1001260238A。该供货点负责人称,这批产品为一卡车送货上门的,并提供了进货发票。固原市质监局依法没收了16桶假冒“蓝星”防冻液(—30℃),货值1040元,并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