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共同制定的《天津市家庭服务合同》标准文本将于6月1日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
目前,天津市家庭服务行业使用的合同是由家庭服务企业自行拟定、解释的,不少条款具有倾向性。由于家庭服务行业没有一个标准合同约束家庭服务行为,导致各种纠纷频发。标准合同的推广和使用,将结束此前业内没有标准合同的混乱现状,起到规范家庭服务市场,保障消费者、服务企业和服务员权益的作用。
《家庭服务合同》分(中介)和(员工)两种合同文本,供家庭服务企业选择使用。家庭服务合同标准文本明确了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员和家庭服务企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服务员的从业条件、工作内容、遵循的守则、自身权益保障以及消费者和企业所提供的工作条件、服务员的管理、权益保障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等。
天津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家庭服务企业从6月1日起统一使用规范的合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主动要求家庭服务企业签订规范的合同,获得公平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