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工作,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督促各单位落实监管措施,找出并解决目前建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宁夏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局长陈旭东作组长、副局长卢本良作副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食品监管科负责人组成食品安全督查组,于近日,对贺兰县和金凤区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随机抽取,事前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对贺兰县7家食品生产企业、8家食品小作坊和金凤区8家食品生产企业、11家食品小作坊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重点对企业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检验设备、各类库房及产品生产、销售、退回食品处理、检验记录、食品标签、企业执行标准等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企业如何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辖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将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在银川市金凤区骨里香熟食城,督查组详细了解了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情况,陈旭东局长对进一步提高该小作坊生产条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鼓励业主积极主动改善生产条件,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在金凤区高桥二队的两家豆腐加工坊,督查组针对其存在卫生环境差、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未有效落实等问题,对监管责任人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要求辖区监管部门加大帮扶力度,加快整改速度,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金凤区高桥二队的一家饼子店负责人是位残疾人,但自食其力,不要政府救助,与妻子一同经营饼子店,供养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上学。陈旭东局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对其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他说“做食品是个良心活,要凭着自己的良心做出干净卫生的食品,让消费者吃的放心,在生产经营中有困难,要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给予最大支持。”
此次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进一步促进了全市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了县(区)质监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了银川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