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等一批新法规、新标准正式实施。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对《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进行了细化,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同时应使用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生产设备,并建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按照这一条例,国家将逐步削减并最终淘汰作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杀虫剂、气雾剂、膨胀剂等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同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国家标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取代了2001年发布的老国标。新标准调整了高浓度产品的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的指标,并将水分含量改为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增加了氯离子含量指标,缩二脲含量的测定方法等;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规定。
此外,国家环保标准《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所涉及的测试内容、程序及技术要求,有助于规范焚烧处置设施的性能测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