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职能应该如何设计,没有现成的公式可循。但以下几种职能设计往往影响质量工作的开展,降低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效率和有效性。
授权不足
有的企业的管理者代表,没有得到应有的授权,凡事都要请示最高管理者或其他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根本算不上一个管理职位,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有的企业的内审员,到部门或基层审核得不到充分授权,工作畏首畏尾,查不出问题,就是查出问题来,也要看部门领导的脸色办事,否则今后就很难在这个企业生存。
照抄照搬
照搬标准条款或照抄其他企业的文件,造成职责陈述不清,职位边界模糊,工作人员不知道该干什么。
有的企业质量职能未进行认真的策划和精心的设计,造成机构重叠,同时设有质检处、质管处和“贯标办”等部门,这些部门之间的工作界面不清楚,造成工作推诿。
有的质量职能的设计者为了“提高效率”,根本不去征求企业管理者的意见,照猫画虎,把A企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分工照搬到B企业,B企业的管理者也未进行认真审阅,结果在一个食品企业的质量管理处还规定了“对特殊过程进行控制,如:热处理、电镀等”等风马牛不相干的职能描述。
有的质量职能的设计者照搬照抄标准条款,不结合企业实际,不考虑如何操作、如何测量。如有的企业在企管处职责中规定“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完全照抄标准,至于这个企管处如何去运作,审核人员如何取证,职能设计者的考虑就显得不足了。
职能太专 涵盖面太小
有的企业,原来就设有企管办、质检处、质管处等质量管理部门,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中,为了表示对质量体系工作的重视,在原有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又设立了专门的“贯标办”。其业务涵盖面太小,只需一段时间,工作人员便能够学会一切了,平时不内审也不外审,他们无事可干,不免会转而失望,造成对工作的敷衍。
职责不清 用人不当
部门之间的职责相互交错,造成工作推诿扯皮,设计的质量职能决定了管理人不能专心工作,而是忙于协调。如有的企业设有设计开发部、技术科、工艺科,在文件中对于同一种工作涉及很多部门,实际运作起来,很难控制。
质量职能的设计需要根据因事设岗、因岗择人的原则,每个质量岗位要选择有能力胜任的人员。但在一些企业,有的质量职衔成了对员工奖励的礼物。如有一家企业的一位工程师已经60多岁了,可能原来对企业做出了较大贡献,自己又不愿意退休,该企业总经理就任命他当管理者代表,作为对他的一种奖励或安慰,但是由于这个工程师年事已高,对新的管理理念接受较慢,其他管理人员又不服气,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就运行得不是很理想。质量管理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其职能是对质量工作的一项责任,这种责任不能当作福利随意发给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