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33-3-2010,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第1.0.3条、第3.1.3条、第4.2.1条、第4.3.1条、第4.4.1条、第5.1.2条、第6.2.1条、第6.3.1条、第8.1.1条和第8.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由国家交通运输部组织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完成,由国家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