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数年酝酿、几经易稿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定于今年10月1日施行。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5月27日公布的新版《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新的物业管理办法重点结合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现状,直面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面梳理物业管理的现行制度,以解决物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旨在全面提高北京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据悉,目前,在北京市7亿多平方米的城镇房屋建筑中,实施物业管理的已达4亿多平方米。其中,3.2亿平方米、3591个住宅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覆盖了住宅总量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