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限塑”工作,治理白色污染,近日,辽宁省抚顺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首先对抚顺市行政管辖区域内4家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经现场初步确认,4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均属超薄塑料购物袋,通过抽样检验,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随后抚顺市质监局对4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在查处过程中,该局帮扶和处罚相结合:一是现场讲解并发放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使企业能够充分了解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二是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取得食品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企业转型。三是跟踪检查,加强督促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彻底。同时,该局加大宣传力度,邀请多家当地媒体,对限制生产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全程跟踪,在对违法生产行为曝光的同时,大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