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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启动进口烟叶调剂使用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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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授权下,应福建中烟工业公司的申请,福建检验检疫局与厦门检验检疫局联合在龙岩成功举办了一场烟草行业多方会谈,开启了我国进口烟叶在检验检疫的有效监管下,允许跨地区调剂使用的尝试与探索。经过充分磋商,会议就福建中烟工业公司旗下所属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品牌互换加工调剂”和“烟叶库存资源性调剂”两种方式,对进口烟叶实行跨地区调剂使用期间的检验检疫监管若干问题达成了共识。这是国家质检总局为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给予海西先行先试探索的又一特殊政策。

  据悉,为积极帮扶福建省重点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实现烟叶原料整合,福建检验检疫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论证,充分征求企业等相关各方的意见后,制定出了《福建地区进口烟叶跨地区调剂使用检验检疫监管方案》,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同意在龙岩烟草工业公司和厦门烟草工业公司调剂进口烟叶工作中“试行一段时间,并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以便今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该措施”。同时,要求福建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细化落实监管措施,加强调剂烟叶调出、调入核销登记管理,强化烟叶运输包装密封安全,严防破包、撒漏。

作者:章溯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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