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达州市质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度市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任务的通知》的精神,制定了《达州市食品生产企业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并获专家审定通过。
达州市政府下达的2010年食品生产企业市级抽查任务涉及全市1605家企业1629批次,工作量大面广。为严格监督抽查和企业质量自控之间的区别,确保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达州市质监局结合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专门编制了《达州市食品生产企业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专家评审一致认为,一是对抽样、检验依据、检测指标,异议处理及复检作出明确规定,具有操作性及针对性;二是参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根据产品指标对质量的影响程度分A、B、 C三类指标区别对待,以便根据产品质量风险程度采取相应处理手段和整改措施;三是将小作坊标识纳入检验判定,促进简易标识在食品小作坊中广泛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