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消息,欧盟委员会对现有的食品标签信息作微小的调整,并增加了列出关键营养信息的列表。同时,欧洲议会同意采取一般的显示信息方案,而不强制使用任何特定的规则。新食品标签规则的目的是为了在欧盟内使用的标签更现代化、简单化,同时有明确的食品信息,使消费者能够做出明智的购买选择。
新标签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强制性营养信息。将主要能量信息,如能量值、脂肪、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糖分和盐等作为强制性信息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但企业自愿选择是否在标签中标注蛋白质、纤维、天然和人造反式脂肪信息;不需要强制性使用“交通灯”标签。但成员国必须制定并遵守相关的国家标签规定;强制性原产国标签。要求肉类、家禽、乳制品、新鲜水果蔬菜以及以肉类、家禽和鱼类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加贴原产国标签;可读性。欧盟委员会建议包装上所有字母的最小字体为3毫米,以确保其清晰、可读;纳米材料必须注明。要求明确将含有的纳米材料成分标注在配料表上;酒精饮料不需营养声明。不需要遵守强制性营养声明;营养含量声明。能量和营养含量应以100克或100毫升表示,也赞成将这些含量和能量与推荐的参考摄入量进行比较;生效日期。为了使业界有足够的时间来适应新规则,条例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20天后生效。但关于营养标签的规定则在3年后生效。对于少于100名员工或者年度效益或年度负债表总额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将在5年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