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明水质监局认真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明水县质监局组织召开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全县生产大米、小麦粉、植物油、调味品、糕点等食品的33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通报了2010年一季度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办法。随后,明水县局食品股长吴洪志同志组织与会的企业负责人学习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并免费发放了培训资料。

  最后,副局长李长鹏同志作了讲话,要求各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消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生产中;在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与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回去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作者:郭景阳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