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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明确2010年食品安全八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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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紧紧围绕打造国内最佳食品安全城市目标,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杭州市人大《关于加强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决议》,明确了2010年食品安全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巩固小餐饮、小食品、小作坊整治成果,完成小餐饮三年整规目标任务,加强对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抽查,全面推行“一票通”制度。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养生产环节、加工生产环节、流通贸易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有效对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强势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抓好产地准出示范工作。严格实施不合格食品不得上市制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建设。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监管经费,明确部门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法制建设。配合《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调研起草和《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调研,结合杭州实际做好相应工作。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建设。完善食安委成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联络员会议、专题协调会议和专家咨询会等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加强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建设。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和信用体系、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制定工作,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它配套法律法规,组织修订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善后评估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是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依法清理调整食品生产许可目录,明确监管范围和对象,落实监管职责。加大对不诚信和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对桶装水、乳制品、食品添加剂、豆制品、食品包装产品、化妆品等行业的重点整治,全面完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和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努力推进连锁超市向行政村和中小学校延伸,示范店向较大自然村辐射。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和指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和台账登记,强化索证索票,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进出口环节监管。

  六是进一步加大整顿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浙江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围绕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禽畜屠宰、食品流通、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监管,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两年整治目标顺利完成。

  七是做好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世博会期间不发生与本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

  八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杭州市人大《关于加强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决议》的学习贯彻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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