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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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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具有普遍的适应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条件。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没有必要的制度,无章可循,或是事倍功半,或是劳而无功;有了必要制度,也非万事大吉,既可能有章不循,又可能墨守成规。基于这样的认识,在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具体实践中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在具体操作中,要强化制度,就必须与加强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在内容上,要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当前,要突出抓好“两个务必”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在对象上,突出抓好“一把手”的教育,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在方法上,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同时不断创新教育方法,着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完善制度与健全法制相结合。长期以来,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我们习惯于运用各种各样的政策文件实施管理、开展工作,这既有其灵活性、实效性的一面,又有其缺乏有效制约性的一面。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既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又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把能由立法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地上升为法律文件,尽量减少制度性政策出台。同时,狠抓制度和法律的落实工作,既从制度上促廉,又从法律惩戒上促廉。

  三是制度管干部与制度管领导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是党和政府形象的直接体现者,也是制度管理的对象。在强化制度的实践中,必须坚持制度管干部与制度管领导有机结合,特别要突出抓好制度管领导这一环节,以领导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制度的有效性。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好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来。要进一步加强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从政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菏泽检验检疫局)

作者:马存军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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