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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壁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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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1.技术性贸易措施概况

  美国的技术标准与法规体系名目繁多且非常分散。美国联邦政府17个部门和84个独立机构都有权制定技术法规,美国的州、市等地方政府也制定了许多相互差异的技术法规,主要涉及制造业、交通、环保、食品和药品等。据估算,目前美国各种非官方标准机构达400多个,美国官方制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有5万多个,各种非官方标准机构、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也有5万多个。美国很少采用国际标准机构制定的标准,有些美国标准甚至与国际标准完全对立。如美国在要求进口商品满足ISO9000系列标准之外,还附加了许多其他条件。鉴于这些技术标准与法规体系过于分散和复杂,因此,其管理规定也相应缺乏透明度。

  美国的认证、认可体系也较分散和复杂。目前美国有55种认证体系,尚无统一的质量认证管理机构,政府部门、地方政府机构、民间组织都可以开展质量认证工作。在合格评定程序上,美国普遍采用“第三方评定”的方式,给外国制造商造成不合理的负担。而且,美国有关部门在审批时还存在着拖延时间的情况,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外商品的准入增加了成本。

  2.技术法规

  (1)关于牛源性原料的法规2004年7月,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提议,凡是含有源自牛的原料的食品和化妆品的制造商和加工商必须建立和保存充分的记录,以证明其食品和化妆品没有使用或含有禁用的牛的原料。12月20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牛源性材料在人类食品及化妆品中的使用的最终法规》和《关于对牛源性材料生产、加工或以其他形式含有牛源性材料的人类食品及化妆品保持纪录的法规》草案。法规草案详细列出了禁止使用的牛源性材料,并对生产商和加工商提出了使用要求。该法规草案的颁布,对中国生产的含牛源性材料的食品及化妆品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中方对此表示关注。

  (2)美国运输部拟修订有关打火机和打火机充气储气罐的运输法规。拟修订的运输法规将包括打火机和打火机充气储气罐的定义及审查、检测、认证和运输国外信息等要求。中方对此法规的发展和影响表示关注。

  3.技术标准销往美国的通信、广播设备必须符合美国政府制定的安全标准,辐射(电磁兼容)标准、通信规程标准、互联标准,并且必须由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等权威机构认可方可在美国市场销售。

  美国在信息和通讯技术领域制定的严格标准,使寻求进入美国通讯服务市场的外国公司受阻。

  4.标签/标识美国对食品标签的要求极为严格。

  1992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就制定和修订了22个食品标签法规。在此之后,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又根据食品标签的发展状况对标签法规做了多次修改补充。美国海关对标签不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无论其质量如何,均以违反食品标签法规为由自动扣留,中方对此要求的合理性表示高度重视。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美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通报最多的国家,2004年,WTO共收到SPS通报908件,其中美国就有267件。

  1.食品检验检疫2003年12月12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生效。按照上述法规,美国本土和对美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等企业必须在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登记注册,并要求进口食品及饲料到达前5日用电子方式接受并确认申报相关的信息。未登记注册的外国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

  根据该法规的规定,国外企业在注册时,必须经由美国代理人,且必须向代理人支付数千美元不等的代理费用。中方认为,美国的检验检疫程序过于复杂,检验检疫标准缺乏科学依据。检验检疫的过度使用乃至歧视性做法增加了农产品进口的成本,延长进口通关时间,限制了正常进口,违背了WTO《SPS协定》第5.4条“应考虑将对贸易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原则。

  中方希望美方在符合WTO《SPS协定》的前提下合理实施相关检验措施,并对美方措施对正常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表示高度关注。

  2.盆景问题2004年1月美国动植物检疫局单方面发布了《关于进口中国介质盆景的最终法案》,并向WTO通报。该法规要求中国介质盆景植物移植前后都只能种在介质中,不允许接触土壤,且出口前2年必须种植在网室中。该法规严重违背了介质盆景生产的实际情况,没有商业操作可能性,同时也与1997年中美签署的《中国介质盆景输美议定书》不相符合。中国盆景无法实现向美国出口,中方对美方制定这种严格检疫措施表示遗憾,要求美方修改该法令。

  3.关于鸭梨输美问题2003年底,美方以在中国鸭梨上检出所谓的梨黑斑病新种为由,暂停进口中国鸭梨,给中美鸭梨贸易商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中方采取积极态度与美方开展密切合作,进行了以下研究。

  (1)关于梨黑斑病种类鉴定问题。中方专家认为梨黑斑病菌并不存在新种,在空气中广泛存在,美国也有分布,且属于产后储藏期的质量病害,对鸭梨生产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2)关于研究制定有效措施降低梨黑斑病发病率问题。双方专家的合作研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得出了降低梨黑斑病率的有效措施。

  美方采取措施暂停进口中国鸭梨,没有充分科学依据;美方不顾双方专家合作研究结果,采取零风险措施,继续暂停进口中国鸭梨。中方对美方不以科学为依据,利用技术壁垒限制贸易表示不满,要求美方改变错误做法,恢复进口中国鸭梨。 

作者:佚名 来源:公共商务信息导报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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