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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叫停各地畜禽混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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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11月18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成立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家禽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禁止畜禽混宰;重点监测城市和农村白条鸡、猪、牛、羊肉等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

  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严峻形势,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发布通知,责令各地加强对畜禽屠宰场(厂)的管理,保障肉类食品安全,严防并控制疫情蔓延。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同畜牧、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家禽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活禽入厂关,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查证和验证。

  为杜绝疫病通过屠宰环节再次传播,要求家禽屠宰厂(场)对活禽运输工具、装卸器具及废弃物进行强化防疫消毒处理;严防家禽屠宰加工、禽肉产品销售流通环节违反动物防疫和肉类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行为。

  各定点屠宰厂(场)要加强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禁止畜禽混宰,避免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操作人员与活禽接触,防止家禽-生猪-人员交叉感染。此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家禽屠宰管理地方性法规出台,将家禽屠宰纳入法制化管理。

  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重点监测城市和农村肉类产品市场的白条鸡、猪、牛、羊肉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疫情发生地区则要及时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制度,若市场发生异常波动,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确保肉类产品的调运和供应,特别是已明令禁止进行活禽交易的城市周围,更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禽肉市场供应出现短缺。

  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建立和完善市场供应应急方案。一旦出现禽流感等疫病,要立即上报,积极采取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病扑灭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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