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浙江省宁波市质监局日前制定印发《深化“安全生产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划定重点范围,落实工作措施,强化企业和政府两个主体责任,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监控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抓手,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本区域深化推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通过开展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达标、特种设备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使用单位安全合同管理等活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督促使用单位建立主动排查和消除隐患工作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以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为手段,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运用安全监察、日常巡查、专项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三非”违法行为。加大查处使用未经监督检验、非法“贴牌”、超过期气瓶充装、历年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等非法行为。加强码头吊、简易升降机等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和使用单位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频次,规范风险分析与处置工作,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以隐患设备专项整治为重点,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全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检验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充装超过期气瓶、非法检验“螺丝瓶”和违法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气瓶检验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探索建立与城管部门安全监察联动机制,形成气瓶专项整治良好氛围。做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清理规范工作,摸清底数、掌握状况,搞好规范,有序开展检验、考核发证和使用登记工作。强化船舶修造行业、冶金行业起重机械及印染行业压力容器等隐患整治,逐台消除隐患。加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安全监察,督促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和压力管道安装中使用的压力管道元件是否取得许可,有序推进压力管道元件规范化管理。
四是以检验机构行业协会为依托,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对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检验的设备,及时催检并发出检验通知书;对检验检测结果判定为限定条件使用的设备,以及协查时发现严重隐患的设备,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提出限期整改的设备,进行企业跟踪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质监部门;在检验中积极做好隐患设备协查,并积极协助县(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现场巡查,为现场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总之,通过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口集聚、重要场所、船舶修造行业、冶金行业、印染行业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地,以及近几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使用单位特种设备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通过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违法行为中发现的特种设备隐患进行打击,通过对在安全监察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上报和群众举报的特种设备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通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等分会平台,开展行业生产单位的行业自律、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等活动,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企业主动排查、主动治理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制度,深化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最终实现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治理行动有效推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上海世博会期间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宁波”建设提供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