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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质监局开展培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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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行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日前,云南省保山市质监局举办了食品安全联络员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员培训班。保山市五县(区)质监局分管副局长、食品安全联络员、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共40人参加了培训。这标志着保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揭开了序幕。

  培训会上,保山市质监局食品科科长梅丽宝通过法律法规宣贯、知识讲解、实例示范等方式,从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强化质量管理的意义、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重点向与会人员讲解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结合《云南省质监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对县(区)局的工作做了相应的要求:一是严格按计划开展好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联络员制度要高度重视,按时上报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实施情况报告;三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每年12月10日前提交本辖区内食品质量安全年度报告。

  培训会列举了大量现实生活中食品安全方面的实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与会人员表示,将会把学到的先进的食品安全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全市的食品安全质量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如何去督促和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县(区)局和企业都有了清晰的认识,为今后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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