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效能政府相关制度,有效落实质量兴州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州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云南省红河州质监局决定从2010年4月到2010年7月,用三个多月时间在全州质监系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为使这次行动取得实效,红河州各级质监部门迅速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做到组织、经费、措施、人员等各项保障措施到位。
自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督查百日行动近20多天来,各级质监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红河州13个县(市)质监局迅速制定了监督检查计划,提出督查重点、督查内容、督查频次,并积极开展了督查行动。个旧、开远、蒙自、建水、弥勒等质监局结合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力量开展了乳制品、肉制品、腌制品、葡萄酒、白酒、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巡查行动。金平、屏边等质监局采取和工商、食药监、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的形式,对酒类、鲜粮制品、糕点、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等生产加工小作坊、经销单位、超市、农贸市场食品销售摊点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针对“地沟油”现象开展了专项检查。州局机关食品科、质量科、法规科、稽查队等各相关科室积极深入一线开展有效指导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据不完全统计,20多天以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80多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近80家(次),12个批次产品被抽样送检,发现各类违法行为30余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20多份,立案查处10余件,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宣传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100多人次。通过有效的督查行动,不仅及时掌握红河州食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情况,而且对规范食品企业生产行为、监控企业产品质量、及时引导企业合法生产起到积极影响和督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