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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食品安全星级动态监管模式采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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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如何才能让企业真正感受到责任的存在,并切实负起责任?在今天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监管部门更多的应是制定规则和维护秩序,充当裁判员的角色。因为只有市场规范、秩序良好,企业才能真正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辽宁锦州质监系统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认真履行好裁判员的职责,取得了很好的监管效果。实践证明,裁判员工作做到位了,企业就会加强质量管理,质量监管也就步入了良性轨道。

  日前,辽宁省质监局2010年食品工作会议在锦州召开。会议的一个议题是参观锦州食品安全星级动态监管模式——在辽宁省食品安全整体提升的大气候里,锦州模式已经成为贯彻省局意图的成功典型。带着对“星级动态监管”的关注,记者日前再次走进锦州。

  好企业是这样炼成的

  “我现在的精力大部分用在市场运营上。”

  面对中国质量报记者,郝春雷并不急于表白他对质量的重视。

  在锦州古塔区酿造厂低矮阴暗的办公室里,主人轻轻吐出的一口烟很快就进了记者的呼吸道。“市场环境变了,消费者越来越明白,监管越来越清晰。以合乎标准的产品到市场上竞争,已经是最基本的底线。”这位学电子仪表的老板谈吐间流露出对市场的精准把握。“以前不行,老百姓买酱油不分好坏,只顾便宜。监管标准也不像现在这样细。企业不想黄,就只能把脑袋削尖,想办法用便宜料、替代料,降低设备水平,想方设法和质监部门周旋。”

  这位有12年酿造生产经验的厂长,说起酱油的标准如数家珍。“原来只重视氨基酸态氮,现在要的理化指标细多了。铅、砷含量、黄曲霉素含量都有规定。质监局不仅在库房抽捡,还到市场买标样检验,现实明摆着,达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就能活,达不到就死。好坏都是自己背着,除了老老实实生产,没别的想头。”

  郝厂长告诉记者,去年,他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提高了生产标准,产值从2008年的270万元提高到320万元。“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自己的性命自己负责,这是最基本的道理,还用人家质监局跟在你的屁股后边提醒吗?”

  尝到优质甜头的郝春雷,毅然放弃原来的酿造厂,投资400万元,在京沈高速公路进出口建起4000多平方米的新厂房。

  站在即将竣工的厂房前,郝春雷有一种轻松的感觉:在食品安全的底线以上生产经营的感觉真好!

  在锦州,一批食品企业的老板与郝春雷有同样的共识。记者在锦州市质监局了解到,《食品安全法》颁布至今,锦州市食品生产企业纷纷更换厂址、提升水平。沟帮子尹家熏鸡集团、永春米业集团等30多家企业改扩建面积两万多平米,总投资两亿多元,在适应监管环境的同时,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

  从保育员、辅导员,回归裁判员

  在锦州质监系统,赵金波局长的一句话成为全体成员的座右铭:食品安全事关民生,怎么重视都不算过分。

  在“食品安全星级动态监管”运行11个月后,赵金波说出了新的感受:“食品安全是监管出来的,更是生产出来的。监管制度只有渗透到企业的生产流程,成为企业的需求,才能真正形成长效机制。”

  为了这个“长效机制”,赵金波和他的同事经历了从保育员到辅导员,又回归到裁判员的心路历程。

  2008年,刚刚任质监局长的赵金波正赶上“三鹿事件”,还没来得及熟悉质监工作规律,便马上投入到乳制品以及其他食品的安全生产监管之中。作为中小城市的锦州,食品生产企业大多规模小,底子薄,规范度低。那时的锦州质监部门俨然成了食品企业的“保育员”。哪里卫生不合格,哪里设施不合规,哪个记录不正规,一一指点,甚至把印好的各种台账直接发给企业。义县质监局的主管副局长亲自帮助企业修订改建图纸,直到合乎生产流程。这一段做保育员的付出换来了锦州市一大批小型企业生产规范的整体提升。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后,赵金波组织全员学习研讨。他们发现,在锦州,从《食品安全法》到食品安全还有一大段路要走。把《食品安全法》变成中小企业的生产制度,还需要一个更具体的规章制度来衔接。于是他们发明了简捷直观、便于操作的“食品安全星级动态监管”模式。把企业生产规程分解成十个单元,用十颗星代表。然后,围绕十颗星的增加与减少进行定期验收检查。这期间,为了提高企业的认识,他们可谓是不厌其烦的辅导员。讲解检查,再讲解—再验收。从不合格到合格,企业在十颗星的增加与减少的经历中认识食品安全,直至让食品安全深入骨髓,化为自觉行动。

  在“食品安全星级动态监管”的执行中,赵金波逐步体会到监管的职能定位。他认为,监管的核心在于明确企业是利益动物,建立市场规范,守住公平底线,让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获得利益。看住坏企业,就是对好企业最好的服务。或者说让违规企业增加违规成本,才能保证守法企业获得利润。基于这样的认识,锦州质监从辅导员逐步回归到裁判员。

  裁判员不再干预正常的企业生产,只对违规行为亮黄牌、亮红牌。他们在“星级动态监管”中辅以“约谈制度”——专门约谈问题企业的法人代表,提出口头批评;“警告制度”——黄牌警告为限期整改,红牌警告为停产整顿;裁判员不仅在场内处罚,还要将处罚信息公布于众。已经开始实行的“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合格企业与不合格企业都交给市场和公众。消费者、供货商、销售商等利益相关者对信息接收和处理的结果,就是对优秀企业和违规企业的最好奖惩。

  制度明确,规则清晰,执行不打折扣。经过几个回合的博弈,违规企业无一躲过处罚。质监部门用严明的监管让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明白一个道理:底线就是高压线——不再对潜规则心存侥幸。

作者:杨荣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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