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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州市质监局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加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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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青州市质监局“查”、“管”、“宣”三结合,对辖区内生产食用油脂和使用食用油脂的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地毯式检查,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一是调查摸底。对青州市生产食用油脂和可能存在使用食用油生产加工的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全面调查,列出名单,分析情况,制定对策。二是严格监管。对企业的原料采购、生产控制、质量控制和不合格批次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建立食用油进出库、使用记录及废油处理记录台账,保证食用油的安全。三是加强宣传。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求企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把供货源头,规范购货渠道,从正规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采购油脂,对采购的油脂进行索证索票;要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按QS要求进行用油更换。检查人员同时指导企业如何简单的判断“地沟油”(看色泽,闻气味,尝味道,听声音,要索证),提高原料把关能力。

  在检查同时,检查人员将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其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各项安全措施制度落实到位,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5家,未发现使用“地沟油”作为生产原料的现象。大部分企业能按照法规条例要求合法经营,进货手续齐全,票据清晰。部分企业没有及时索取对方合格证明等资料,检查人员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作者:孙凯婷 来源:潍坊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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