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云南省富宁县质监局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新举措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提高质量安全水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云南省富宁县质监局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上出实招,积极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新举措。

  针对富宁县辖区内大部乡镇距县城较远,“三大员”对乡(镇)情况熟、底子清、便于监管的实际,富宁县质监局偿试把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初审工作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安监站(即乡镇质监“三大员”)负责实施。其主要做法:

  一是由新办或卫生许可证到期需年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首先向辖区所在乡镇政府安监站提出申请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乡(镇)政府“三大员”对符合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的要求,组织人员现场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个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食品生产条件证明》,经核查人员签名,加盖乡(镇)政府和安监站公章后,由小作坊负责人将相关资料提交富宁县质监局,富宁县质监局按规定时限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提供的书面申请、资料和乡镇出具《个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食品生产条件证明》适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小作坊,按时限出具符合食品生产条件证明。

  二是经县质监局现场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内容,由“三大员”督促整改验收,整改合格后由安监站(“三大员”)出具证明,富宁县质监局方出具符合食品生产条件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并建立档案,纳入动态监管。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对进一步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小作坊加工行为,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降低行政成本奠定了基础。

  目前,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富宁县质监局已组织乡镇“三大员”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场审查的初审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现场实践。

作者:佚名 来源:文山州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