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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质监局五项措施严管食品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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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农村食品小作坊的产品质量,明水县质监局在质监护农“春雷行动”中,全面落实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教育、引导、规范、提高的工作思路,对小作坊监管问题进行了积极地探索。

  一是调查摸底,为小作坊建立档案。该局通过进厂、进村、进户,逐一摸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数量、生产品种、基本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状况等具体情况,同时将分散在各业务口的监管信息汇总起来,建立小作坊的监管档案。通过日常巡查,及时收集、补充有关信息,对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实行不定期巡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制度。根据企业情况,确定不同的巡查频次、内容和重点。每次巡查,监管人员都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客观地记述巡查过程。巡查发现问题一查到底,直到企业整改到位。该局严格执行定期监督检验制度,对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进行整改。不定期巡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制度和执法打假、企业回访等检查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巡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了食品安全。

  三是建立以质量安全承诺为主要内容的自我声明制度。督促所有食品小作坊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其明确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严格按标准生产,加强质量控制,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同时,还要求其承诺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销售渠道和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这样,在允许其存在的前提下,把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限定在最小的、可以监控的范围内。

  四是立足当地、服务为主,引导小作坊健康发展。在加大对故意制假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各监管机构大力开展服务活动,加强对作坊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知识培训,发挥标准、质量、计量、特种设备“四位一体”的综合管理职能优势,帮助其改进生产条件,完善管理体系,向正规企业方向发展。达到条件的,帮助其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

  五是小作坊管理制度上墙,实现管理规范化。将《食品生产加工化验室管理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出厂检验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生产销售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开业歇业报告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明细表》等统一制作好,然后分发到企业进行悬挂,规范小作坊的日常管理,同时增强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意识。

作者:郭景阳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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