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与成都海关日前签订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两关通过特快专递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开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业务。近期广州海关还分别与重庆、青岛海关签署了备忘录,截至目前与广州海关合作开展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直属海关达到了20个,实现跨关区进出口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大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有效提高通关效率。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海关总署于2005年12月启动的区域通关“3+1”项目之一。在该模式下,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充分协商,结对开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业务,由属地海关审批企业资格、设置企业参数,与口岸海关共同设置通关参数,适用该模式的AA类、A类企业向属地海关申报,由口岸海关办理验放手续。
广州海关作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试点海关,发挥白云机场和南沙港的空港、海港大口岸优势,将通关现场延伸到关区内外的进出境码头、机场和车站,同时切实履行口岸海关的职责,协助与本关结对的海关办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同时加大对AA类、A类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从转关运输监管向“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转换,加强与现场海关的沟通联系,积极推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运用。经过5年的稳步推进,广州海关属地申报业务量同比增长明显。2009年,广州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业务进出口报关单6720份,同比增长27.4%;货运量465.7万吨,同比增长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