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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蕲春县质监局积极维护消费者“眼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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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镜产品质量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规范眼镜店的生产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湖北省蕲春县质监局对城区10家眼镜店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眼镜店是否获得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成品眼镜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使用的眼镜片、眼镜架是否为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眼镜验配所需的设备是否齐全,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箱等专用计量器具是否按时进行周期检定;生产证明、出厂检验、质量标识等是否规范;是否建立眼镜验配规章制度;眼镜验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从检查情况看,随着近年来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消费常识的普遍增强,大部分眼镜店质量意识、规范意识有很大提高,设备齐全,制度健全,经营人员专业素质较高,能按照验配眼镜细则要求加工制作合格的产品。但也有2家眼镜店尚未取得验配眼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家眼镜店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眼镜架,另有个别企业虽然取得了生产许可证,但超范围经营,并有少数专用计量器具超期未检。

  蕲春县质监局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理,对产品标识、原料进货验收、计量器具检定等一般性违规问题,现场指出并要求及时整改,接受复查。对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个别单位,蕲春县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进行了严肃查处,敦促经营业主尽快办理申请取证手续,确保该行业获证率达到100%。
作者:郑国平 来源:黄冈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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