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有不少消费者来电投诉橱柜厂家,如橱柜材料质量不过关、定做的橱柜尺寸不合适,送来的橱柜与看好的样品货不对板等等,各种问题比比皆是;事后与厂家协商一般很难得到满意的解决,而事前与橱柜厂家签订的合同也没能帮消费者获得应有的赔偿,这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对合同的款项不够重视而让厂家钻了空子,所以,消费者要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定要在购买橱柜之前看清合同内容,防患于未然。
新行规规范合同
厨房家具与一般家具在生产、销售、安装上有很大区别,以往的木家具行业标准给厨房家具纠纷的解决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此,原国家轻工业局引用国内外相关标准以及部分欧共体关于厨房的协调尺寸、安全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标准,于2002年5月实施厨房家具的行业标准。标准囊括了橱柜设计生产中诸如尺寸要求(包括功能尺寸、配合尺寸、安装尺寸),外观要求,耐热、耐酸碱、耐老化、耐磨要求和结构强度、耐久性等性能要求的四项基本标准。另外,还对橱柜的阻燃性能、卫生要求以及容易产生纠纷的售后安装和人们关注的橱柜材料有害气体释放量进行了全面规定。
据厨房家具专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橱柜的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要求厂商自觉执行,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还可以根据这一标准到相关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取得证据,并以此取得诉讼的主动权。
签合同补充细节
签合同应注意细节,在标准第3页(橱柜的主要尺寸深度要求)、第4页(橱柜的材料要求和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第5页(橱柜的金属件外观以及饰面外观要求)的备注中,分别注有“有特殊要求的厨房家具,其尺寸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定,并书面明示”“有合同要求的,按合同要求处理”“该要求仅对合同明文规定有效”这样的明示。
标准规定:橱柜所用材料应与标识一致;外表及存放物品部位的木材不应有树脂;材料中的甲醛释放量应小于或等于5mg/L;金属件外表不应有锈迹;底柜前缘应进行适当的防水处理,以免水泄在面板上;后面应配有挡水板;有特殊要求的厨房家具,其尺寸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定,并书面明示,除了尺寸是根据自家厨房进行改动而安装的橱柜要在合同中标明尺寸外,其他整体橱柜的尺寸应按标准中标示的尺寸执行。
另外,对合同要认真阅读,查找合同中是否有诸如橱柜的金属件外观以及饰面外观要求的漏项,并要求厂家进行补充。
橱柜投诉四步走
消费者遭遇了橱柜质量问题之后,首先应根据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和“三包”内容与厂家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购买产品的市场提出投诉,要求市场追究厂家责任,促使厂家履行售后服务;如仍不能解决,可到各级消费者协会进行协调解决;仍然协调未果的,可到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取证,并向法院对厂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