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假证”现象,大连开发区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通知要求和辽宁检验检疫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将此次行动纳入到绩效考核当中。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大连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将自查重点放在证书领用、保管、使用、核销、作废等环节上,对局内空白证书库现有的“出境通关单”、“入境通关单”、“检验证书”等20种35655份各类证书进行逐一核查,确保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三是广泛进行宣传。该局充分利用网站、大屏幕和局内智能化机关管理平台向企业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外电子证书核查机制,引导企业依法办理检验检疫业务,自觉抵制“假证”,并积极发动企业和社会力量提供“假证”线索。
四是提高自身能力。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加大对出入境证书的审核和管理,提高一线工作人员识别“假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