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法分子假冒检验检疫证书被国外调查事件时有发生,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的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假证”力度,维护我国检验检疫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案例>>
来自广东的30岁报关员邱某,以4元买进、100元卖出的手段,伪造和买卖了100余份各类检验检疫假证书,赚了万把块钱。
2008年初,被告邱某在互联网上得知伪造、买卖检验检疫假证书的途径。为借此牟利,他在互联网上以每份空白证书4元的价格向他人大量地购买各类检验检疫假证书,包括“产地证”、“兽医(卫生)证”、“熏蒸/消毒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健康证”、“卫生证”等。
2009年3月以来,邱某又陆续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了伪造的深圳、青岛等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的公章以及其他公司、企业公章,用于伪造上述证书。为了方便交易,邱某又在网上开了两个银行账户。与此同时,邱某在互联网以网名“兰花草”和网名“真诚”以及MSN上发布可以办理检验检疫证书、发票等相关广告信息,还向相关公司、企业发送广告传真。
郭某、王某(均另案处理)均为山东青岛市从事货运物流及代理报关行业的人员,二人在为客户代理货物出口报关业务时,由于客户没有获取相关检验检疫证书的资格或者是由于时间紧迫无法获取证书等情况,为拉拢客户,便在互联网上通过MSN与邱某联系购买“熏蒸/消毒证书”、“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证”等相关证书。
两人在明知是伪造的情况下,以每份100元的价格购买,并将需要的证书内容、邮寄地址通过网络发给邱某,邱某便将内容打印在假的证书上,并加盖相应检验检疫局公章。假证书制作完毕后,邱某通过深圳的快递公司邮寄给郭某、王某,待收到证书确认无误后,该二人再将钱汇入邱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邱某庭上供认,一共贩卖了各类假证书100余份。邱某还在深圳一刘姓男子(另案处理)处分两次购买了50本假的空白物流发票和其他行业发票,并以开具发票面额1%至3%不等的价格卖给客户,此后,邱某先后卖出100余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邱某抓获归案后,查获检验检疫假证书167份,深圳、青岛等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公章8枚及各类公司、企业公章60枚,各类发票1376份,其中可抵扣税款发票16份即《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普通发票1360份,其中各类空白发票892份(空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425份),其他468份已开具内容均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经鉴定,查获的检验检疫证书均属伪造;查获的深圳等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章、各类公司企业印章均属伪造;查获的发票均属伪造。
“三看”教你识别假证书
看证书的外观、底纹和印刷。在我们以往查获的假证书中,大部分证书的底色偏绿,和我们蓝色的底色差别较大。但我们最近发现的一份假证书,无论从底色、印刷都看不出和真的有何区别,仿真度非常之高。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大力增强我们证书本身的防伪性能。
看证书所盖印章。我们的证书大部分都是盖检验检疫分支机构的签证印章,但假证书上的往往是检验检疫直属局的章。根据经验,这也是值得怀疑的地方。但随着上海局一些办事处开始使用上海检验检疫局的印章签发证书,单凭印章还不能断定假证书。
看证书的编号。如果是上海地区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可以在CIQ2000系统中直接查询核对。如果在系统里查不到该证书编号的信息的话,基本上就可以判断为是假证书了。当然如果章和编号显示是外地的,就只能通过电话联系当地的检验检疫部门来协助判断是否是假证书。
点评>>
企业是使用假证书的最直接受害者。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出口企业,只要资料齐全、产品符合检测标准,在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检验检疫证书的手续是非常方便和快捷的,所收取费用的也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上交国库。
企业需要办理检验检疫证书时,可以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咨询,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检验检疫业务。切莫心存侥幸,轻信“代办各种证书”的公司或个人,损失较轻的导致出口货物被退运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费用支出,损失较重者则可能面临进口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
出口企业使用假证书存在的风险巨大,往往得不偿失。以出口熏蒸证书为例,出口货物如果未经处理,将不能达到熏蒸消毒的效果,很可能会因不符合进口国要求而被退运,或被强行施行除害处理,或者货品采取就地销毁。这将给企业造成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并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报道,2008年底,深圳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12个标箱大理石板材被美国海关发现有两个集装箱所提供的熏蒸消毒证书有假,并未按要求进行熏蒸,即被美国退运。该企业仅仅因假冒熏蒸证书造成货柜滞留费及海运费等损失总额达13000多美元,而两个集装箱石材的货值也不过与此相当。
对于代理报检从业人员而言,必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代理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办事,全面履行自己的法定代理义务。牢记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检验检疫假证书是违法犯罪行为,切莫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触犯法律法规。否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高悬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将无情落下。
对于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这一违法现象,检验检疫部门在工作中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同时采用“人防”——审单和“技防”——通过证书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相结合的方法,对使用假证书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每一起相关案件,并做好这方面的宣传教育,使假证书没有使用市场。同时联合其他部门严厉打击制假窝点,正本清源,在源头上打压制售检验检疫假单证的嚣张气焰,遏制假单证的泛滥,维护应有的市场环境,保持良好的国际形象。希望此次专项行动能取得圆满成效。
焦点话题
检验检疫证书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对涉及健康、卫生、安全、环保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等进行检验检疫或监督管理后,签发的官方证明文书,是出入境货物通关、征收关税、办理索赔以及仲裁、诉讼举证的重要凭证,也是贸易关系人履约、交接、结算及进口国准入的有效凭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口产品数量急剧增多,越来越多的国家需要我国官方出具检验检疫证书。
然而,近年来使用假检验检疫证书的现象呈不断上升趋势,一些企业产品质量不过关,以次充好,采取非法途径出口逃避检验检疫,以假证到国外通关;有些不法中介机构蒙骗企业,对外宣称可以办理各种证书,其实办的是假证,中介机构从中谋取利益;还有一些企业贪图方便,产品急于出口,明知有假还向不法分子购买假证。检验检疫部门接受国外官方机构查询检验证书真伪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国家质检总局历来对打击假证高度重视,与海关总署建立了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机制,有效地打击了假冒检验检疫通关单行为。2009年又启用了检验检疫证书核查信息系统,国外相关机构可上网查询我进出口的有关检验检疫证书信息。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纷纷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的专项行动;加强与海关、港务部门联系,分析对比海关和港务部门进出口货物信息;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清查伪造、贩卖“假证”的犯罪团伙,挖出制造“假证”的地下窝点,堵住伪造、贩卖“假证”的源头;进一步加大打击“假证”力度,维护检验检疫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使用假证书四大原因分析
发货企业或者外贸企业对检验检疫证书和检验检疫的出证流程不了解。在一些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装运前检验证书应当是在报检以后,由检验检疫局检验监装完毕后再出具。但发货人却误以为只有先取得这个证书才报检。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单位对一些新出台的政策,以及报检、检验、出证的先后顺序不甚了解。
出货时间急。许多出口企业,特别是第一次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往往因缺乏经验,预留给检验检疫的时间相对较短。这时如果碰上要实施熏蒸消毒处理,出口企业就可能因为要赶船期时间紧急,铤而走险使用假冒的检验检疫证书。
被其货代等代理单位欺骗。货运代理行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些代理企业唯利是图,通过欺骗的手段拿假证书提供给发货单位,以逃避相关费用,企图蒙混过关从中渔利。
假检验检疫证书的取得非常容易。现在通过网络等渠道取得假证书非常方便。从一些交易、搜索平台也能获得各类办证信息。在一些案例中,对方甚至不需要买方先付钱,承诺可以先通过检查等确认没有问题再把证书的钱付给他们。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假证书市场的猖獗。
如何应对遏制假证书的使用
对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的行为一经查实应严厉处罚,在行政处罚的同时还要将这些公司记入诚信系统的黑名单,实行严格的监管模式。2009年底针对熏蒸证书频频被造假,上海检验检疫局动监处专门出台了文件强调加强出境检疫处理,对有违法使用假证书记录的发货人、报检单位加大了查验力度,让其明白失信后对他整个业务是会有实实在在的影响的。
我们的日常工作中要更加细致,对报检单位、发货人要做好新政策法规、检验检疫证书出证流程等相关内容的宣传,以及使用伪造证书的危害和风险的教育工作和案例介绍。同时,一线窗口检务工作人员在受理报检、计费时要多留心眼,对随附的证书等要加强审单查。
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不断完善CIQ2000系统或者证书信息交换核查系统,实现检验检疫证书信息的联网核查比对,使假证书无所遁形,用技术手段从根本上消除假证书的使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