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消费者投诉分析显示,储值卡不标有效期频遭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马女士反映,她使用某商场储值卡消费时,商家告知卡已过期,过期后的卡如需继续使用,每月收取卡内余额5%的管理服务费。马女士的卡已过期数月,这样算来商家就要收取3000多元的管理费。马女士称卡上没有标明有效期,要求商家恢复卡内金额,遭对方拒绝。经调解,商家将收取的管理费退还给消费者。
另一位消费者郭女士也反映,此种储值卡没有明示有效期,但注明了过期后收取管理服务费及查询有效期的方式。卡上虽注明了电话、互联网及上门3种查询方式,但只能在晚9点后通过电话查询,网站也经常无法登录,给消费者带来不便。消费者希望商家能将有效期明示在卡上,以便查阅。
据统计,3月份,“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受理会员(制)卡消费投诉33件,已办结22件,调解成功15件。投诉内容主要是消费者在商家办理会员卡后,商家不按卡上标注的优惠条件打折、会员卡返赠的积分在有效期内被限制使用等。此外,还有消费者在商家购买储值卡,因卡上未明示有效期而引发争议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