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气瓶事故隐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安徽省阜阳市质监局召开了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阜阳市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特设股长;阜阳市特检分院、稽查支队负责人;各气瓶充装站、气瓶检验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阜阳市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方案》,指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为:一是气瓶充装单位须取得气瓶充装许可和有关部门的安全资质审查和许可,做到持证合法经营,禁止无证充装、无照经营。二是气瓶充装单位要进一步改善自身条件,全面消除充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保证充装站生产经营安全。三是充装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充装行为。落实充装前和充装后检查这一重要环节,严禁气瓶错装、混装、超装。不得充装擅自改装的气瓶,不得充装报废气瓶和超期未检气瓶等。气瓶充装单位所充装的气瓶应有可追踪性的记录,并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四是气瓶充装单位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或托管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并向气体消费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保证向气体消费者提供的气瓶安全可靠,切实履行和承担保障气瓶安全的义务。
会议要求:各地一是要把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要积极与当地安监、建设、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其配合和协助,形成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推进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各级质监执法机构要积极配合和参与此次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地域相邻的地区要建立协同执法机制,对相邻区域范围内的充装单位要同时开展执法检查,有效打击流动气贩掌控的“流浪”气瓶,消除事故危险源。三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向气瓶充装单位、经销单位、检验机构和广大用户宣传气瓶充装单位整治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动员社会有关各方积极支持气瓶充装单位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