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正式颁布,标志着鄞州区正式设立区政府质量奖,这一举措有利于引导鄞州区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经营绩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鄞州区政府质量奖是区政府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的最高质量奖励,其评审标准采用宁波市地方标准DB3302/T 1008-2007《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和DB3302/T 1009-2007《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遵循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好中择优的原则,每年评定一次,每次获奖的企业不超过4家。鄞州区政府设立奖励经费和评审工作经费以保证质量奖的组织、管理、评审、培训、监督等工作正常进行,对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程序分为发放通知、企业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审查表决、初选公示和审定批准八个步骤;对获得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荣誉的企业,区政府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鄞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办设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鄞州分局,由其负责区政府质量奖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鄞州区政府质量奖结合了鄞州区建设的实际和发展的需要,以政府积极推动为保证,鼓励企业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水平,可以促进企业质量、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