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201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七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重点,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在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方面,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农兽药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非饲料添加剂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的行为,促进食品行业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机制显著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
在农产品生产环节方面,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合作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在食品生产环节方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食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全面提升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能力。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和召回体系,不断规范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管理,提高出口食品质量和生产企业总体水平。
在食品流通环节方面,巩固和规范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大力查处市场“三无”、过期和霉变等不安全食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餐饮服务环节方面,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强化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检查和监督,强化农牧区自办宴席备案管理。
在畜禽屠宰方面,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初步建立执法监督体系,有效遏制各种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城乡定点屠宰率分别保持在100%和95%以上,切实保障肉品消费安全。
在保健食品方面,全面清理保健食品品种,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或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杜绝未经许可或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生产保健食品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违禁物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