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银川市9家石材厂的老板来到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想要知道自己的石材为什么不合格。可正是上班时间的检验所却始终找不到一个能给说法的人。
前不久,在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与银川市一工商所针对石材厂联合进行的抽样检查中,有10余家石材厂中的几种石材被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的石材厂被罚款1万元。
这些石材厂老板觉得,同样的产品在去年的检验中均为合格产品,可是今年怎么就不合格了呢?仔细查阅检验报告后发现,在光泽度一项上,这些石材均为不合格。如果对比去年的检测报告后会发现,去年光泽度的标准指标为:“大于或等于80(光泽单位),或按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而今年的标准只是“大于或等于80”。
对于光泽度,其中一位老板给出了通俗的解释。光泽度越高,大理石表面越光滑。因此,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大理石表面的光泽度也不一样。比如墙面装饰,光泽度要求就比较高。而地面大理石,为了保证人们的行走安全,光泽度就会适当控制。所以,大理石只有大于等于80才能算合格,这个标准不合理。
为了说明这个检测报告中标准的不合理,他们给记者拿出了相关石材标准,在标准中可以看到,“镜面板材的镜像光泽不低于80(光泽单位),或供需双方协商。”不仅如此,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在同一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中,竟然出现了两种检测结果。
在对同一家石材厂的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安溪红)的检验报告中,广东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按照GB/T18601-2001的国家标准对这家石材厂的安溪红进行检测,结果光泽度合格。但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同样按照GB/T18601-2001的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后的报告中指出,这个厂家的产品,在光泽度一项不合格。
后来,他们来到检验所找相关负责人要说法,可是开始还出现的检验人员在记者到来后却不明去向。而在场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负责这件事情,因而不能做出解释。后来,在得到一个负责人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后,这些老板才无奈地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