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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能效标签第二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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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强制标签计划)第二阶段于2010年3月19日开始实施。此阶段设有十八个月宽限期,让业界有充足时间就有关实施安排作好准备。

  香港政府已扩大强制标签计划的涵盖范围至洗衣机和抽湿机。这两类电器用电量合共约占每年住宅用电量百分之七。连同首阶段的空调机、冷冻器具及悭电胆,强制标签计划所涵盖的五类电器共占每年住宅用电量约七成。

  根据强制标签计划的规定,订明产品必须贴上能源标签,为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能源效益资料,让他们可作出精明的选择,透过选择具能源效益的产品,为保护环境出一分力。

  香港政府发言人说:“将这两类电器纳入强制标签计划,估计每年可额外节省2,500万度电,相等于节省2,500万元住宅电费。以环保得益而言,每年可减少17,500公吨二氧化碳排放。”

  可浏览机电工程署网页(www.emsd.gov.hk),查阅有关产品的能源效益资料和强制标签计划的详情。

作者:佚名 来源:香港政府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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