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质监局对该省市场上销售的贵金属、珠宝玉石质量进行了监督检验。结果表明,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83.7%。
据了解,甘肃省质监局此次共检查了全省131家流通企业经销的245批次的产品,合格205批次。该局按照《2009年贵金属、珠宝玉石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进行了监督检验。
检验发现,有40批次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一是产品实物、鉴定证书不符与产品标识内容不一致、标识不规范,与《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不符。主要表现在大多数金银贵金属饰品未标注饰品重量、基础上成色(含金量)、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等;二是铂金饰品的铂元素含量未达到标示值。一些铂金、K金饰品不标重量,实行一口价,且高出正常按克销售价格的1.5倍或者更高;三是玉石饰品中部分经过人工处理的饰品,在标识上没有标注、或经人工处理的饰品标注为B货,标识与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名称规定不符;四是有一些较小的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缺乏质量意识,所销售的珠宝玉石大多标识不规范,且将天然珠宝玉石与合成的、仿制品同摆放在一处,随意编写珠宝玉石的名称;五是一些企业的经销人员未经过培训,把钯(Pd)金饰品介绍成白金(铂金Pt)饰品,把人工合成立方氧化锆介绍成天然锆石,把人工合成红宝石介绍成天然红宝石或红刚玉,把人工处理的翡翠介绍成翡翠A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