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我国部分工业产品标准水平偏低和实物质量不稳等问题,工信部下发《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体系的标准化建设,提升我国产品的标准水平。
由于一些企业质量责任意识不强、信誉水平不高,我国部分工业产品存在标准水平偏低和实物质量不稳等问题,导致在国内和国际贸易中产品质量信誉问题时有发生。
《指导意见》指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一些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淡薄,企业质量工作内生动力不足;二是工业产品品牌培育迟缓;三是质量信誉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薄弱;四是工业产品标准发展滞后,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存在一定差距;五是市场监管和出口商品质量水平有待加强;六是对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规划和协调不足,难以形成合力,突破性解决影响质量的重要问题。
《指导意见》指出,将加快我国工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开展对标和达标工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开展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研究等工作,,全面提升我国产品标准的总体水平。
工信部将会同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对标工作,重点对比我国工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主要差异,并进行标准的专利和知识产权审查。达标工作将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提高采标率水平,稳定提升产品质量。
工信部方面表示,将以加强标准化工作为突破口,为我国工业产品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标准支撑,拉动内需、稳定出口;以稳定提高产品质量为基础保护和提高“中国制造”的国际质量形象;以规范企业自我声明为手段,推动质量信誉建设,促进形成与经济大国地位相称的质量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