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漳州市政府正式出台了《漳州市质量奖管理办法》,设立漳州市质量奖,以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漳州市成为福建省除计划单列市之外第一个设立政府质量奖的设区市。此举对于推进该市企业质量管理上档次、上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为该市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漳州市质量奖规格高、评定严、含金量高,是卓越企业的催化剂、先进产业的加速器和自主经济的助推器。评选按照《漳州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坚持自愿申请、市场评价、好中选优、不收费和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范围为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由漳州市政府授予质量奖奖牌、证书和20万元奖金,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10个,有效期为两年。
为了切实发挥质量奖的激励作用,漳州市质监局还联合漳州市政府办、漳州市工业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部署:将漳州市质量奖纳入《漳州市工业发展考核办法》,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时辖区内企业获得省质量奖或市质量奖,可加分鼓励;明确了各县级质监局在帮扶企业争创市质量奖的目标与任务,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质量奖评审业务队伍建设,联系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组建专家库;组织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宣贯、培训与学习,帮助企业制定质量发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