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员工第一次踩“红线”, 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第二次踩“红线”,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第三次踩“红线”则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中层管理人员,第一次踩“红线”,由组织部进行戒勉谈话;第二次踩“红线”,给予2000元的经济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第三次踩“红线”,则要求主动引咎辞职。这是湖北华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日前推出的质量“红线”制度的考核办法。
设置质量“红线”,是华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转型时期采取的一种强力措施,通过“红线”的设立给全体员工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从而有效预防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发生,并以此逐步提升员工质量安全意识、责任意识。2010年,华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了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华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在实施质量“红线”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制定了《质量意识评价标准》及考核措施,全面提升全体员工的精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