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北京口岸禽流感的防控工作,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经北京口岸传入传出,北京检验检疫局日前制定十条具体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以确保北京口岸安全。
一、进一步增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预案和防控措施,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经北京口岸传入传出。
二、强化对来自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的飞机、火车和集装箱等运输工具,装载进境禽类及其产品的货舱、集装箱和包装容器等的防疫消毒工作,加强对来自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入境旅客的鞋底消毒。切实做好对飞机和火车上的禁止进境物、垃圾及废弃物的检疫处理,严禁将禽类及其产品带离运输工具。
三、加大对入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的查验力度。强化“人-机-犬”三位一体的查验模式,对来自禽流感疫区的航班实施重点查验。禁止旅客携带和邮寄禽类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做退回或销毁处理。
四、加强对来自非疫区的进境禽类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监管工作,切实做好检疫审批、运输过程押运、隔离监管、防疫消毒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确保进口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禁止禽流感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出入境。
五、继续做好养殖场源头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确保北京地区出口备案饲养场不发生疫情。加强出口禽肉企业的注册监管和日常监管工作,确保熟制加工工艺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格出口前的检测把关,确保出口禽肉产品安全。
六、继续加强口岸卫生检疫工作和口岸从业人员卫生防护。对口岸一线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流感疫苗接种。要求入境旅客一律填写“健康申明卡”,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执行口岸卫生检疫“八项制度”,切实落实“五个不漏”、“五个到位”和“五个及时”的要求。
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各国驻京使领馆饲养禽类的防疫、封闭饲养和免疫接种等工作。
八、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快速检测技术的推广力度,加快人间禽流感病毒检测技术及治疗药物的研究工作。
九、加强有关防控物资和用品的储备,以确保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所需的防疫消毒、检测、销毁处理、防护和试验试剂等的需要。
十、加强对出入境旅客的宣传和教育。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优质准确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