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消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2005年10月12日发布通报,在动物食品或饲料中禁止使用某些牛源性原料。食品药品管理局提议,修订该机构的法规,禁止在所有动物食品或饲料中使用某些牛源性的原料。这些食品包括下列各项:30个月或以上的牛的脑髓和脊髓、未经检验和批准供人类消费的任何年龄的牛的脑髓和脊髓、如果脑髓和脊髓尚未去除,未经检验和批准供人类消费的屠宰后的完整的畜体、源自本规则提案所禁止的原料,并且含有0.15%以上不能溶解的杂质的牛脂,以及源自本规则提案所禁止的原料的机械分割的牛肉。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巩固现行的,有助于防止牛绵状脑病在美国的牛中传播而制定的安全措施。该通报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20日。
该通报的公布,反映出在北美大陆发现疯牛病以来,美国对牛源性原料在人类消费领域的使用持更加严格和谨慎的态度。这对我国生产的含有牛源性材料的食品及化妆品进入美国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提醒我国有关部门、企业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