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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电梯国家标准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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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获悉,新的《电梯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将于3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的规定,客用电梯的开关门时间应不超过3.2秒,制造电梯不应使用石棉等有害材料,同时,新的标准还对电梯噪声进行了严格要求。

  在新的标准中,客用电梯如果是中分自动门,开关门时间应不超过3.2秒;如果是旁开自动门,开关门时间应不超过3.7秒。

  新标准还对电梯噪声进行了严格区分。规定额定速度小于等于每秒2.5米的客用电梯,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不应超过55分贝;额定速度在每秒2.5米至6米之间的客用电梯,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不应超过60分贝;所有客用电梯在开关门过程中,最大噪声值均不应超过65分贝。

  对于客用电梯的安全条件,新标准还专门规定电梯轿厢的平层准确度应控制在正负10毫米范围内;电梯在正常运行时,层门必须紧闭不能打开;电梯的信号显示必须清晰、正确。

  新标准特别提出,电梯轿厢内应设置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该装置应采用一个对讲系统,能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如果电梯行程大于30米,在轿厢和机房之间也应设置紧急电源供电的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新标准还要求,电梯应设置产品标牌,标牌设置在轿厢内明显位置,应采用中文标明,内容包括电梯额定载重量(kg)及客用电梯的客用数、制造商名称或商标等。

作者:刘可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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