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的最后一天,湖南省质量技监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在长沙市黎托乡查获了用焦亚硫酸钠浸泡的4吨劣质鲜笋。
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找到了绥宁县罗某一家人在黎托乡一个狭小的民居内的竹笋加工点。还没进入该民居小院,地上已经被四处横流的腐水渍泡得泥浆松软,恶臭无比。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刺鼻的颗粒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焦亚硫酸钠的气味,过量呼吸对人体内膜有损害。
强忍着减少呼吸次数的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加工点条件十分简陋,无任何加工设备及卫生消毒设备,6个大水泥池里浸泡着准备加工的鲜笋。这些鲜笋被泡得白亮硕大,水泥池边上放着盛着白色粉末的大菜碗,菜碗里的粉末还保留着被手抓过的残样。水泥池下是一袋已被拆封的“焦亚硫酸钠”。六七名工人正手工将竹笋切成片状或丝状,并再次将它们放入两个水泥池中浸泡。有的工人则将这些笋丝、笋片用塑胶袋包好,装到木箱中封箱。其中部分毒笋标注为“湖南省绥宁县春生食品厂”,有的纸箱包装上没有厂名厂址,只写有“天府笋丝、火锅笋、凉拌笋”,其余全部为无厂名厂址的“三无”包装。
经抽样检验,这批竹笋丝中的焦亚硫酸钠含量为3.6克/公斤,竹笋片中的焦亚硫酸钠含量为4.62克/公斤。国家标准中规定,焦亚硫酸钠含量要小于或等于0.45克/公斤,这批竹笋被检出的焦亚硫酸钠含量分别超过了标准规定的8倍和10.26倍。
据举报人提供的情况,鲜笋是从绥宁县初加工后运到长沙来的,经该窝点再加工包装后,再送到马王堆批发市场发往湖南省甚至是中南各地。该窝点老板交待,用焦亚硫酸钠浸泡的鲜笋能防腐,颜色也漂亮,用这样的加工法已经做了3年。
执法人员说,食用焦亚硫酸钠是一种具有防腐作用的添加剂,由于过量食用将对人体肝脏功能有很大损害,因此,对于食品中的添加量国家标准有明确规定。但许多食品小作坊没有任何检测设备,根本无法控制像防腐剂、固色剂等添加剂的用量。湖南省质量技监局的负责人表示,对这种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的食品小作坊,必须加强巡查和市场监督抽查,进行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