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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2层以下住宅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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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促进节能减排,建设“低碳”型国际旅游岛,海南省以政府令形式正式颁布《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

  《办法》规定,除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外,海南省12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需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

  根据该办法,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和引导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及行业发展。《办法》还规定,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规范标准要求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可按所应用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所增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海南省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平均年日照天数为280天左右,光照时间长,辐射量大,空气清洁度高,具有太阳能技术应用的得天独厚的优势。

  目前,海南省有840万人口,城镇化率为47%。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据,海南城镇居民每100万人每天需使用10万吨热水,所需电能每天425万度。如使用太阳能代替,以每年285天的使用时间计算,年节电将高达12亿度,相当于每年节约48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20万吨。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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