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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发布提示春节消费八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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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请消费者春节消费时注意:

  一是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兜售的食品、烟花爆竹等物品;在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年货时,应索取发票等销售凭证;不要轻信一些礼品、保健品营销人员上门推销,谨防上当受骗;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的电器产品时,应认准指定的品牌和销售场所。

  二是对节日商业场所的打折促销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特别是购买数码产品,最好到大型连锁店或专卖店选购;注意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及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以免被动陷入循环消费的境地,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三是选择预付费消费方式时要注意:考查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不要一味轻信广告促销;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量购买,不要贪便宜大量购买;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注明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

  四是节日外出、购物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外出乘车、购物时要保护好随身物品。如果长时间外出,临行前除了关好门窗外,还应该排除家中水、电、燃气及家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五是到餐馆用餐时,尽量选择B级以上的酒家。如提前预订应与经营者就用餐时间,地点,菜的规格、质量、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约定,并以文字协议的形式保存。

  六是家政服务应选择正规的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春节临近,许多家政服务人员返乡,这时就有非正规的家政人员利用正规家政人员紧缺寻找机会。非正规家政人员的身份、来源和身体健康状况没有保证。

  七是旅游时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旅行社要详细了解其资质,合理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分注重价格,防止低价陷阱。要与旅行社约定好细节并签订旅游合同,索取发票。参加一日游的消费者要到集散中心等正规地点报名,防止“黑车”、“黑导”。

  八是不要轻信各类“中奖”信息,谨防诈骗。近几年来,一些不法人员利用消费“中奖”信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邮递信件、互联网聊天信息和电子邮件等途径行骗。请消费者切勿轻信,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作者:曾祥素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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