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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食品保鲜膜将列入进出口法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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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就PVC食品保鲜膜及其安全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PVC食品保鲜膜国家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国家质检总局进行的专项抽查结果表明,一些主要用于外包装的PVC保鲜膜含有不被国家相关标准允许使用的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DEHA)增塑剂,含有DEHA的保鲜膜遇上油脂或高温时,增塑剂容易释放出来,进入人体后会给健康带来影响。

  据介绍,最近,新闻媒体对食品保鲜膜使用安全问题进行的相关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从10月14日开始部署在全国口岸严加对进出口PVC食品保鲜膜的检验,并在全国开展对PVC食品保鲜膜生产企业和产品的专项检查。结果表明:所检44种样品的氯乙烯单体含量均小于1毫克/千克,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以及199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公布的要求。PE、PVDC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是安全的,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专项监督抽查发现我国PVC食品保鲜膜中含DEHA的情况,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质检总局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发布公告和消费警示;二是加强对食品保鲜膜产品的进出口及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三是完善食品保鲜膜产品标准;四是将PVC食品保鲜膜列入进出口法检《目录》,实行强制检验,细化与食品接触的PVC塑料制品的HS编码,增加安全卫生检验要求。
作者:王萍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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