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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监管须筑牢三道防线 浅谈食品小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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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县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仍存在诸多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多、小、散、乱、差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转变;分散在农村、城乡结合部、乡镇的食品小作坊,量大面广,且生产工艺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不按标准生产、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甚至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等现象;伪造和滥用标识标注,故意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县级质量技监局处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最前沿,如何做好监管工作,特别是把分散在城乡结合部、村镇、偏远农村的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到位,是县级质监局工作的难点。根据地方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县级质量技监局要真正管好食品小企业,必须筑牢三道防线。

  多方联动,筑牢食品安全的监管防线。首先,健全监管网络,不留缝隙。质监、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将部门中负责食品相关业务的人员聘请为监管员,定期召开联席会,实现部门联动;根据县域特点和食品生产加工现状,将辖区划分成几个监管区域,在每个监管区域中聘请辖区管理人员为协管员,在村街聘请联络员,实行上下联动。通过培训、定期联络、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等手段,真正让他们发挥作用。这样基本形成了一个上下连通、左右连通的监管网络,能够及时掌握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动态。尤其是季节性的生产小作坊,只要开工生产,协管员、联络员立即反馈信息,纳入监管视野。其次,调查摸底,建立档案。监管员、协管员、联络员都要参与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要摸清食品小作坊的数量、种类、规模、生产条件、销售区域、质量信誉等信息,建立食品小作坊户口簿和电子户口双重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分类统计,并且全部实行动态管理。再者,加强巡查。按规定的频次和要求进行巡查,详细检查小作坊的生产资质、人员状况、环境卫生条件、产品质量、进货验收、产品销售等情况。发现存在的一般性质量问题,下达行政建议书;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明显的制假售假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关口前移,筑牢食品安全的预防防线。首先,搞好宣传发动。向小作坊大力宣传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政策、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为警示,使生产加工业主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其次,要求食品小作坊建章立制。食品小作坊必须建立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明细“两本账”,账本要详细记录原辅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情况,做到采购源头可查,销售流向可查。同时要求小作坊建立卫生管理、购销验证、质量安全责任“三项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各个程序,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再者,加大查处力度。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及时通报卫生、工商等部门,由他们依法查处。

  分类监管,筑牢小作坊规范的诚信防线。对生产加工业主进行诚信教育,将信用管理列为食品小作坊监管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加工业主的诚信守法意识。首先,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对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其次,进行分类监管。根据小作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街坊邻居评价及对消费者调查,对其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情况划分A、B、C、D4个信用等级,A级代表诚信经营户,B级代表基本守信经营户,C级代表警示经营户,D级代表失信经营户,根据分类不同进行相应监管;再者,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每年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在辖区内开展一次诚信经营户评比表彰活动,对A级经营户进行表彰和宣传,对C、D级经营户,依法查处和公开曝光,通过扶优治劣,达到促进食品小作坊诚信经营、做大做强的目的。

  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要落实在行动上,对食品小企业或小作坊的监管,县级质量技监局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

  (作者为山东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作者:王洪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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