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黑龙江省桦南县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质监局有关加强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要求,本着为企业负责,为社会负责的原则,发挥职能作用、技术优势,面向企业提供节能降耗服务,引带企业走质量效益型、节约环保型发展之路。
一是开展针对性节能降耗帮扶服务。重点帮助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兴隆水泥有限公司2户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能源计量档案,与企业签订《节能降耗协议》,通过施行节能降耗举措,与去年同期相比,企业年度水、电、气、煤和原材料消耗成本均有所下降,全年节能降耗增效10万余元。
二是加强能源降耗宣传服务。针对5家耗能企业开展宣传服务,送法进企业,举办能源计量员培训,向企业宣讲计量法规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通过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提升耗能企业节能降耗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严格能耗执法检查。加大重点耗能设备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耗能产品和企业,督促企业落实节能降耗减排的各项措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