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近日出台。该规则明确规定不得低价倾销新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低价竞争和竞标。对出版一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 (据浙江在线)
打错了靶子
□ 毕晓哲
上述“公平交易规则”分析来分析去,只会对书商有利,诸如禁止低价销售、禁止低于多少打折……意思很明显,就是恨不得从消费者身上多掏些“银子”。获利的是书商,而直接多花费、多支出的是消费者。利益分配不公平需要调整,但一个完全倾向于强势商业群体的“内部规则”,本质上是对广大弱势消费群体的侵害。
为制定规则,有关方面列举了一些实例:“如一些市场上一套《中国通史》,定价1200元,实际售价100元;680元的《资治通鉴(全18卷)》售价70元……如今的图书市场,一套一两千元的书在打折的时候卖几十元已不是新鲜事”。笔者以为,这纯属“以点带面”、混淆是非。定价1200元却打折卖100元,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盗版书,这种可能性很大,有关部门应该将矛头对准盗版商、印刷商,而不应借此当成“不准打折”的理由。第二种可能是定价的“水分太高”。实际上大量的正版图书销量不佳根源也正在于此。没有几十页的书,定价竟然高达三五十元,普通消费者买一本书得“狠狠心”、“咬咬牙”,这种现象很不正常,也是图书市场畸形发展的标志,但却被图书行业内部当成不得降价打折的“标准”,这是脱离市场需求、类似于勒索消费者的“自杀”行为。
一些出版商、国营书店不能正视这些实质性原因,也找不到自己丧失市场竞争力的根源,却一门心思琢磨着出台“保护性规则”。一方面很难达到目的,因为消费者不会买账,执行和监管起来也难度重重;另一方面因为监管的重点偏离了实际,无疑会进一步助长盗版者、盗印者的气焰,他们只会借机牟取到更大的利益。那么,这个所谓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岂不是打错了靶子?
实现“多赢”才是良策
□ 宣华华
混战多年的图书出版发行业,终于迎来了自己的第一部行业规范,朝着行业规范化的方向迈进一步,实在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只是,对于广大读者来说,这份行业新规中对促销环节所做的种种限制,却让经常哀叹“买不起书”的读书人,陷入了一个更为恶化的窘境,真不啻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多年来,随着图书市场的蓬勃发展,书价也在节节高涨,其增速几乎不亚于房价。于是,“买不起书”的叹息声,从读书人的肺腑中喷薄而出,仿佛一直回响在书店的上空。毕竟,一本书随随便便就要几十元、上百元,从工资中挤出千把块钱也只够买十来本书,怎能不让人大有“望书兴叹”、“谈书色变”之慨?
坊间戏言:“读书的人买不起书,买得起书的人不读书。”读书人的尴尬,尽在其中。对于许多读书人来说,买一本好书,静静地在灯下品读,远离尘世的喧嚣,隔离名利的纷扰,真是一种享受。但是,这一切却由于囊中羞涩,而显得颇为奢侈。而放下书,走出书斋,投身于名利场,虽然有望“买得起书”,却恐怕没时间读书了,更让人不甘心。
以往,会员制书店和网络书店的打折,尽管并不能彻底解决“买不起书”的问题,但多少还算对读书人有一丝安慰,能省一点儿就不妨省一点儿。现在倒好,新书一年不打折、打折不能超过8.5折等新规,既让读书人少了一份买到低价书的乐趣,更使“买不起书”的哀叹绵延无休,心里多少会有些失落和失望。
“买不起书”所带来的后果,要么是少买书、少读书,要么是买粗制滥造的盗版书。这就直接导致,一方面全民图书阅读率越来越低,有读书习惯的人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图书盗版问题居高不下,继续干扰正版图书市场。某种程度上,相对于读者的“买不起书”,也就是书商的“卖不出书”。这么一来,作者、出版商与读者面临着“多输”,真是全社会的一大不幸。
其实,图书出版发行业不该目光短视,为了眼前的一点微利益,就采取集体行动以削弱竞争,试图保护整个行业的利益。这种做法只会起到负面效应,导致更少的人买更少的书,而更多的人却高呼“买不起书”,进而导致市场萎缩,这绝不是好事。与此相反,图书出版发行业应该做的是加大市场竞争,培养壮大读书群体,真正把市场做大,只有这样才能拓宽发展空间,实现各方多赢。